联系我们
移动电话:18680865858
公司主页:https://www.cqrrltk.com
《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
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《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(编号:XK15001,2016年10月30日)
第二章认证产品及标准。
第四条产品定义、范围的定义、范围和单位划分。
(1)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的定义为:减少事故中摩托车乘员头部损伤的装备。
(2)摩托车乘客头盔产品的范围包括:摩托车司机和乘客佩戴的头盔;摩托车乘客头盔的产品结构应由壳体、缓冲层、舒适垫、佩戴装置等组成。
(3)产品发证单元分为A类盔和B类盔两个产品发证单元。
A类盔:适用于总排气量超过125cc的摩托车乘客,形状为全盔和半盔。
B类盔:适用于总排气量小于125cc的摩托车乘客,形状为半盔。